Introduction

香港仍在欧洲联盟(「欧盟」)的“税务不合作税务管辖区”观察名单内(「观察名单」)

欧盟要求香港在2023年底前,进一步优化源自外地处置资产的收益的征税机制,并于 2024年1月起实施,以符合更新后的《指引》。同时,香港会继续被保留在欧盟的观察名单内,直至完成所需法例修订。

如果香港未能在上述时限内符合更新后的《指引》,香港将被欧盟列入税务黑名单,而香港实体可能面临欧盟成员国的税务抵制和行政防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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