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2日,上海證券交易所(下稱:上交所)發佈了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可持續發展報告(試行)》的最終版本指南14號(下稱:指南),以進一步闡述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和國務院關於資本市場發展和風險管理的政策目標。目的是提高上市公司的高質量發展和投資價值,並規範可持續性信息披露,包括
一般條款;可持續性信息披露框架;環境披露;社會披露;以及與可持續發展相關的公司治理信息和披露。
該指南適用於在上交所主板和科創板上市的所有公司,自
2024年5月1日起生效。
指南的關鍵點:
- :上司公司必須將可持續性納入其戰略規劃、業務運營和管理中。
- :企業應加強生態保護,履行社會責任,並強化治理。
- :指南旨在促進對經濟、社會和環境有益的可持續發展,同時也提升企業的競爭力、創新力、風險管理和
盈利能力。
- :上証180指數、科創 50指數樣本公司,以及在中國內地和海外雙重上市的公司,必須按照指南發布可持續性報告。
- :鼓勵所有其他上市公司自願按照指南發布可持續性報告。
- :上交所建議上市公司進行氣候適應的情境分析,並披露背後的假設和方法。
指南亦反映了上交所對第二十屆中共全國代表大會原則的堅持和對低碳發展的戰略重視。旨在引導資本投向可持續倡議,支持中國的碳達峰和碳中和目標,並促進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可持續發展。(來源:上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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